一个好像只存在于人们记忆的年代,尚未发展起来的燕城某煤炭厂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白嫩嫩的青年和小麦肤色的少年在床上。

        郑三兴脱下齐铭华的裤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三兴叔……这、这真是因为你喜欢我?”

        郑三兴虽然辈分大,被王家小二喊个“叔”,其实才不过二十五岁,长得更是显年轻,面嫩得像才二十出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铭华,”他温柔地抚了抚齐铭华的脸蛋,“这就是表达喜欢的方式,不过你记得,这个喜欢一次只能对一个人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今天生日的齐铭华呐呐张嘴:“啊……我记着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家小二今年十八岁,进城已经两年了,但迫于生计,还几乎没出过打工的地方,在城里,还是彻头彻尾的乡巴佬。

        谁让这小子长得俏,都是村里人,为啥齐铭华是小麦肤色,别人就是黝黑发亮?为啥别人一脸老相满脸褶子,他就一脸的天真无邪胶原蛋白?

        村里为数不多的高中生郑三兴感慨,要不自己也不会看上他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